茂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安全生产“双随机”检查情况的公示
依据《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》和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《关于全面推行“双随机一公开”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茂府办函〔2018〕179号)规定,我局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开展了“双随机”检查。现将检查情况(详见附件)予以公示。
附件:行政检查登记表
茂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2020年1月2日
(联系人:曹羽丰;电话:0668-2288064)
附件:
行政检查登记表.pdf